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宣传条幅2100条、治理通告2000张、明白纸20万份发放到各乡镇(办),发动各村利用喇叭广播等方式,不间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充分发挥各村散煤监督员作用,警示、监督煤炭经营户不囤积、不销售劣质散煤。
严把源头管控。联合市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局和养路工区成立6个劣质散煤公路检查站,实行全天24小时值守,对入市散煤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查验。投资500余万元,建立2个煤炭质量快速检测站,对进入我市的煤炭进行检测,严防劣质散煤流入我市。
加强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劣质散煤管控联合执法大队职能,严厉打击运销劣质散煤行为。同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运销劣质散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