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结合全市污染源数量、环境监察人员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按照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特殊污染源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及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抽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登录移动执法平台,填写污染源监察记录,并将内容上传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消除环境影响。同时,将随机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