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与涉危化企业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督促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全市环境安全。此次排查专项行动将一直持续到8月底。
排查范围包括涉及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剧毒液体等危险化学品(包含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制药)生产、使用、经营(仓储)等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和场所等。
重点排查三个方面的情况:
全面排查危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重点排查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危化品储存区和生产装置环境风险防控,事故及消防废水应急收集设施、雨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风险防控以及有毒有害气体监控预警处置措施等情况,确保事故废水、消防废水全收集、全处理,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全面排查危化企业与涉危化企业工业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危化企业与涉危化企业工业园区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备案,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或岗位演练、桌面推演,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并如实记录培训情况;危化企业是否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项目并有效落实,是否建立环境隐患排查档案,是否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等情况。对应制定而未制定应急预案或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督促限期完成编制、备案工作。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防护距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落实等;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情况,包括危险废物(包括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执行等,对发现存在落实环评或“三同时”制度不到位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